這青年男子,名叫林成,今天二十五歲,也算得上一名打工仔,給別人打工, 是一間上市公司的白領,但是他人緣不怎麼好,別人都是遠而離之,並不是林成 人品很差,而是林成不懂得弄關係,在公司裡,和人的關係就如那路人甲,只是 見面偶爾問候下,林成在公司裡負責的只不過是一些簡單的工作,大工作還輪不 到他,就他那文憑起不來一絲作用,要關係沒關係,要錢沒錢,要是有錢還用得 著打工麼?每月拿著零碎般的工資,每個月勉強夠他花都可以謝天謝地了,至於 存款,那就不用說了,他現在褲兜裡,能掏出一百塊就好了,昨天剛發工資就交 了拖欠幾個月的房租,現在身無分文,至少他是這樣認為的,現在剩下的錢,夠 他吃一個月的泡麵了,只要他不吐就行,所謂堅持就是勝利,林成曾經試過吃 了一個星期的泡麵,結果吐的一塌糊塗,骯髒不說,就那剛吃了又吐出來,浪費 是可恥,當然林成不會那麼小白會把吐出來的在吃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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